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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工作实施方案-杭州保洁 |
2010-04-30 查看:508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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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保洁公司】在昨天召开的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工作会上,我市下发《加强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城区主次干道、小街小巷实行每天一次晨扫、上午下午各一次保洁的“一扫两保”环卫作业方式,并将清扫保洁作业时间最长延长到18个小时。
每天最长保洁18个小时
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1日,实行每日15小时清扫保洁,作业时间为凌晨3时至晚6时;3月1日至6月1日,实行每日16小时清扫保洁,作业时间为凌晨3时至晚7时;6月1日至11月1日,实行每日18小时清扫保洁,作业时间为凌晨3时至晚9时。
中山路(建华大街—水产街)、维明大街(槐安路—新华路)、建设大街(槐安路—和平路)、青园街(槐安路—谈南路)等主要路段和河北会堂、石家庄人民会堂、省会文化广场、中山广场、西清法制公园、益友百货等重点部位周边的保洁时间延长到晚11时;两站广场实行24小时全天候保洁。
“一扫两保”具体时段为:夏秋季节早晨5时30分前、冬春季节早晨6时前完成晨扫;另外,上午、下午各保洁一次。
扩大机扫作业面积
对可机扫路段全部实行机械化清扫,作业车辆严格按规定车速作业,实施实时监控。为此,在全市现有清扫保洁车45辆、洒水车32辆的基础上,市政府再投资3000多万元,购买了63辆机扫车和15辆洒水车,11月中旬将到位。届时,主次干道将全部实现机械化清扫。
在机扫保洁的同时,对机扫中的死角死面及时进行人工补扫;当路面较脏时应放慢车速,确保达到保洁质量标准。具备喷淋功能的清扫作业车辆,必须加水喷淋;因设备故障不能喷淋抑尘的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待维修后方可继续作业。
主干道每天洒水三次
3月15日至11月15日,“四横八纵”每天洒水3次,每周冲洗一次;其他次要道路每天洒水一次。遇有空气环境恶劣天气和重大活动,增加洒水次数和冲洗次数。道路冲洗完毕后,要达到路见本色,路牙及收水口无垃圾污物。洒水时要避开上下班高峰;冲刷路面时,要及时组织人员推水,不得形成积水。遇有38摄氏度以上高温天气时,高压喷雾水车要按规定路线,不间断地喷雾降尘。
小街小巷高标准清扫
严格小街小巷作业标准,达到“四无、六净”要求,做到与主次干道人工清扫经费一样、清扫保洁标准一样、检查评比一样、奖惩一样。从11月1日起,将小街小巷管理纳入市容环境卫生考核公示范围,与主次道路一同实行检查考核和评比。
“四无”为无白色污染、无烟头纸屑、无瓜果皮核、无垃圾污物;“六净”为路面净、道牙净、收水口净、便道净、树坑净、墙根净。
无主垃圾无条件清理
各区城管部门要与辖区沿街单位签订《门前环境卫生管理责任书》,并督促沿街单位配置垃圾容器,实行垃圾袋装化,确保垃圾不落地、不乱倒,严防夜间闭店后随意丢弃垃圾、污染环境现象的发生。各区环卫部门要配备垃圾收集三轮车,定时收集门店垃圾。
对无主垃圾,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区城管部门无条件清理。对乱倒垃圾的单位和个人,依据相关法规给予最高额度处罚。
1000万元奖励先进
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2009年1月起,将机械化清扫保洁经费从每年每平方米2.88元,增加到4.6元。今年11月1日起,将小街小巷清扫保洁经费从每年每平方米1.32元,增加到2.4元。
市政府从环境清扫保洁作业经费中预留1000万元作为奖励资金,由市城管局按照“排名公示,奖罚公开”的原则,依据城区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标准及评比办法,采取周通报、月排队、年总评的方式,对各区清扫保洁情况进行量化考评。每月在新闻媒体公示结果,每季根据考评结果兑现奖罚。同时,设立100万元奖励基金,对年终环境卫生评比先进区和先进个人给予适当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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