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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来凤县城区部分路段保洁作业市场化运营服务招标公告 |
2013-06-14 查看:1866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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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凤县城区部分路段保洁作业市场化运营服务招标公告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来财采 [2013]044 号政府采购计划下达函的要求 , 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的委托,就来凤县城区部分路段保洁作业市场化运营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来凤县城区部分路段保洁作业市场化运营服务 二 、 招标编号: LFCG-2013-18c 三 、 服务需求: 来凤县城区凤翔大道、武汉大道一期、观城坡路北段、武汉大道二期、团结二桥路、桂花树工业园等部分路段保洁作业市场化运营服务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四、合格的投标人 合格的投标人 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 4.1 注册资本 100 万元以上(含 100 万元), 具有合法的经营 / 运营资质。 4.2 具有履行本项目必需的人员、资金、技术等能力,能按照要求提供相应货物和在本地提供相关服务,在近两年内有类似的服务业绩(附有效合同及履约证明),经营实力强,信誉良好。 五、联合体和关联企业投标 5.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六、报名办法及招标文件领取 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从 2013 年 6 月 13 日起至 2013 年 7 月 2 日 每天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8 :30-12:00 时、 14:30-17:30 时( 北京时间,下同 ),到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 报名和领取招标文件 。 七、投标保证金 1 、凡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应于 2013 年 7 月 3 日 16:00 时之前 , 向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提交 人民币壹万陆 仟元整(¥ 16000.00 元) 的投标保证金。 2 、投标保证金应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提交:现金、银行汇票。现金入账交纳保证金以到达指定银行帐号为准( 开户行:中国银行来凤县支行;账号: 562557549392 ;户名:来凤县财政局财政专户 );汇票方式交纳保证金以到达来凤县财政局为准。以上两种方式交纳保证金的,都必须在 2013 年 7 月 3 日 16:00 时 之前到集中采购机构开具缴款通知书和到财政委托银行开具保证金收据。凡不及时开具保证金收据的,其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因此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北京时间 2013 年 7 月 4 日 9:00 时 前交至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逾期送达、未密封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九、开标时间和地点 兹定于北京时间 2013 年 7 月 4 日 9:00 时 在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采购人 : 来凤县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 向兴祥 联系电话: 0718 — 6289368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 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 来凤县武汉大道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人: 宋 杰 、 丁 兰 电话 / 传真: 0718 — 6277876 二○一三年六月十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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