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道清洗合同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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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保洁服务达成以下协议:
一、 承包清洗概况:
1、 清洗名称:
2、 清洗地点:
3、 清洗范围:合同全部清洗面积共计 平方米。
4、 清洗内容:
包含厨房排烟罩、箅子、管道、竖井、风机、及进出口部分,以及灶台、灶眼等
5、 清洗造价:本合同一次清洗造价为人民币 元整(大写)。
二、 清洗期限:
1、根据《北京市宾馆防火安全管理规定》关于厨房油烟管道应定期进行防火清洗的要求,重点防火单位每年度至少要进行四次清洗,根据贵单位的实际情况,拟清洗 次。
2、经双方协商于
安排清洗。
3、本合同经双方协商确定定点合作单位,可按物价局批复收费最低标准给予优惠,在物价上涨的情况下,经双方协商调整或给予优惠。
三、 物资供应:
清洗工程所需器材、材料由乙方解决,自筹提供。主要包括:油烟清洗机、高效油烟清洗剂等。
四、 清洗价款结算:
清洗完工结束,甲方验收后,即可按合同约定结算清洗费用。
五、 验收:
1、 验收标准按北京市消防局有关要求执行。
2、 清洗工程由甲方相关管理部负责验收签字。
六、 经济责任:
1、 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
2、 在清洗工作中由于不慎,损坏甲方物品,乙方按原价给予赔偿。
3、 由于清洗质量未达到要求,乙方需在三日内重新清洗,并确保验收合格,返工的费用甲方不另行支付。
4、 在施工期间,乙方出现任何伤亡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5、 乙方确保合同期内,符合国家相关部门的资格审查要求,如有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七、 附则:
1、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
3、 本合同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订补充条款,经审定后作为本合同附件,共同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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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盖章: 盖章: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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