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0571-87151831、135-8873-2678... 首页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联系我们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公司质资  |  服务项目及报价  |  行业动态  |  行业常识  |  精品工程案例  |  加盟合作  |  联系我们  
您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杭州地板打蜡公司 >> 信息列表
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清扫保洁管理办法
2009-08-03     查看:2209次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清扫保洁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是指城市建成区内的车行道、人行道、街巷、桥梁 ( 立交桥、高架桥、隧道、人行过街天桥等 ) 、地下通道、广场、停车场、公共绿地和各类车站、机场、码头、市场以及文化、体育娱乐等活动场地。

    进行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清扫、保洁管理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清扫保洁的监督管理。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清扫保洁的监督管理。 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道路和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管理工作,并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   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工作应当与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的建设、改造相协调。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把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所需经费纳入城市维护建设资金使用计划,并根据需要,每年适当增加或调整。

    第五条   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不断改善道路和公共场所清扫作业条件,积极开展机械化清扫,有条件的城市要对道路、公共场所地面实行水洗和建立进城车辆清洗站。在炎热季节,适时组织对重点道路实行洒水、降温、压尘。并与有关科研单位进行协作,对城市道路清扫、冲洗、除雪机械化等技术进行研究和开发。

    第六条   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清扫、保洁,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城市道路清洁质量评定标准》和《城市主要公共场所环境卫生质量评定标准》。

    第七条   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清扫保洁管理实行专业管理和群众管理相结合,并按下列规定分工负责:

    ( 一 ) 城市主、次干道、桥梁、地下通道、广场等公共场所,由环境卫生专业单位清扫、保洁。

    ( 二 ) 城市其它道路 ( 含街巷、居住区内的道路 ) 由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清扫、保洁。

    ( 三 ) 城市中的所有单位均应按照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划分的卫生责任区,自行负责清扫、保洁。

    ( 四 ) 飞机场、各类车站、停车场、隧道、体育及文化娱乐等公共场所的规定用地范围和卫生责任区及公园、风景点的门前道路、广场和公共场所绿地,由各主管单位负责清扫、保洁。

    ( 五 ) 集贸市场、商亭、摊点 ( 流动商贩 ) 的经营场地,由经营管理单位或经营者负责清扫、保洁。

    ( 六 ) 城市水域的码头、装卸作业区的专用道路和场地,由使用或管理单位负责清扫、保洁。

    第八条   城市中的所有单位和市民,应按照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划分的卫生责任区,承担扫雪等义务劳动。

    第九条   负责清扫、保洁本责任区的道路和公共场所的单位,应当配备足够的垃圾容器和运输工具。

    第十条   城市清扫的垃圾、冰雪,应当运到指定的堆放场地。

    第十一条   凡从事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经营性清扫、保洁和进城车辆冲洗等经营性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向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资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从事经营性服务。

    单位或者个人承担的责任区的清扫保洁工作,可以委托环境卫生专业单位或者经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资质审查批准的、从事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经营性清扫、保洁和进城车辆清洗等经营性服务的企业代办。委托代办双方应当签订协议,并认真履行各自的责任。

    第十二条   城市中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维护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的清洁,并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 一 ) 不随地吐痰、便溺,不乱丢烟蒂、纸屑、瓜果皮核及各类包装等废弃物;

    ( 二 ) 不在道路和公共场所堆放杂物;

    ( 三 ) 车辆运载散体、流体物资时,不准沿街撒落;

    ( 四 ) 凡是在道路和公共场所作业产生的废弃物、渣土等,必须及时清除,并运到指定地点;

    ( 五 ) 施工现场的运输车辆禁止夹带泥土,保持道路清洁。

    第十三条   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监察队伍或检查人员,负责对各单位 ( 包括环境卫生专业单位、服务经营公司 ) 、个人分工负责的道路和公共场所清扫、保洁,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设立道路和公共场所清洁监督岗、监督电话和举报信箱,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有反映和举报违反环境卫生管理法规行为的权利。

    第十五条   城市人民政府对在道路和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第十六条   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监察队伍或检查人员对违反本办法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赔偿损失、罚款等处罚。

    第十七条   妨碍道路和公共场所清扫保洁作业人员正常工作和监督检查人员执行公务,侮辱殴打道路清扫、保洁人员或监督检查人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   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及环境卫生专业单位的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不履行职责,或由于监督检查不严,造成道路、公共场所脏乱,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建设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相关信息 >
·秋收时节 家政业出现“用工荒” 2009-09-23 00:54:27
·杭州地毯清洗为你介绍厚重地毯两种清洗方法 2010-04-07 20:49:44
·深圳保洁公司厦门抢业务获得丰厚回报 2009-09-22 12:45:10
·杭州西湖区卧室地毯该怎样保养和清洁? 2010-04-07 20:47:31
·密云保洁员盗窃天价翡翠被捕 2009-09-22 12:42:19
 
1 2 3 4 5
 
  行业常识
更多>>  
·杭州大理石翻新晶面及抛光
·汽车内地毯清洗不再苦恼-杭州地毯清洗公司
·地毯不同赃物的清洗办法
·地毯怎么清洗保养有妙招
·杭州西湖区外墙清洁公司哪家好?有资质的
·侯氏油烟管道清洗公司:如何轻松清洗油烟
·侯氏公司:地面清洗,杭州地板清洗,杭州
·杭州侯氏地板打蜡公司丨地板打蜡公司哪家
·小区物业托管方案,大厦物业保洁方案,超
·杭州商场保洁托管哪家好?商场保洁标准-杭
·杭州地面防滑处理,侯氏保洁公司为您提供
·如何处理石材的色差处理方案-杭州侯氏石材
·杭州石材水斑的形成及处理方案-杭州石材养
·石材污迹的处理及预防方法-浙江杭州侯氏石
·侯氏外墙清洁公司丨玻璃幕墙清洗丨石材外
     
关于我们 - 质资 - 法律声明 - 加盟合作 - 人才招聘 - 联系我们 - 工程案例
Copyright  2009 杭州保洁公司|清洁公司|清洗公司|家政公司|外墙清洗|烟道清洗|地毯清洗|沙发清洗|物业保洁.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571-87151831、135-8873-2678    传真号码:0571-87151831、135-8873-2678
公司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369号文三数码大厦654室 -2-402室
浙ICP备09073828号 友情链接qq:3614180#
全程策划:胡志坤  电话/微信:18709234002